(2023年12月27日商丘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戴蕙,、侯文同志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,、審判委員會委員,、審判員,;
賈運法同志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寧學(xué)兵同志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,;
薛德峰,、董金環(huán)同志為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,;
王洪波,、榮超,、曹春玲同志為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孫夢君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會財經(jīng)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(wù),;
王敏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聯(lián)絡(luò)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(wù),;
閆文超同志的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,;
代恭偉同志的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,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李強(qiáng),、閆建英同志的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,;
閆富強(qiáng)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(wù);
宋新法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,、檢察員職務(wù)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