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睢陽區(qū)人民法院法官通過對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進行判后答疑,,讓當事人“上訴”變“息訴”,實現“三個效果”有機統一。
原告鄔某等人與被告李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,,由于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較大,難以達成調解,,李口法庭庭長劉豐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,,依法判決由被告李某賠償原告鄔某等人25萬余元。宣判后,,被告李某不服,,并表示要上訴。
為實質化解矛盾,、促進案結事了,,劉豐主動就案件情況耐心向李某做答疑工作,針對李某提出的疑問,、裁判理由,、事實認定等進行深入細致地解釋,并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溝通協商,,圍繞雙方之間的糾紛焦點提出解決問題的合理化建議,。經法官主持調解和釋法析理,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,,原告自愿做出退讓,,并同意被告一次性賠償其損失22萬元。李某承諾盡快履行賠償款,,不再進行上訴,。
為實現定紛止爭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,,該院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,,持續(xù)在判后答疑上下真功夫,,幫助當事人正確、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,、合法性,,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、履行義務,,在有效化解矛盾的同時,,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