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商丘市夏邑縣人民法院審結(jié)判決一起傳播淫穢物品案。經(jīng)查,,2016年至2021年4月份,,被告人駱某某通過在抖音留言等獲得他人聯(lián)系方式,互換未成年人淫穢視頻,,分別在2021年4月21日,、22日、27日使用多個QQ號向多位QQ好友發(fā)送未成年人淫穢視頻390段(部),。夏邑縣人民人民法院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,、第六十七條第一款、第六十四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,判決被告人駱某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,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。
(商丘市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