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需“過一手”,,利用自己的銀行賬號幫別人轉轉賬,、取取錢,,不花一分錢就能掙到好處費……還有這“發(fā)家致富”的好事?停,!這絕對不是發(fā)財?shù)拈T路,這是通往鐵窗的道路,。
近日,,市公安局示范區(qū)分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潘某報警稱,有人在網(wǎng)上冒充其家人行騙,。接警后,,民警立即對潘某提供的報案信息展開梳理和分析,迅速鎖定涉案銀行卡卡主李某并將其抓獲。根據(jù)李某交代的線索,,民警將嫌疑人張某和葉某抓獲歸案,。目前,張某,、葉某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警方提醒:出租,、出售,、出借、購買個人銀行賬戶,、手機卡和各類支付賬戶,,都屬于違法行為。把自己的卡提供給犯罪分子使用,,就是犯罪分子的幫兇,,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。不論何種情況下,,在面對不法分子提出租借,、收購手機卡、銀行卡和支付賬號等要求時,,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,,明辨是非,不為所動,,千萬不要以身試法,。對于受騙群體,法律不會因為你是受騙者而減輕懲罰,。